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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郭永怀之星”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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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省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,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持续推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,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,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举办“郭永怀之星”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届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,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大赛名称

“郭永怀之星”创新创业大赛暨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(以下简称大赛)。

二、大赛主题

创在威海 智绘未来

三、大赛时间:

20236-202310月

项目征集时间:2023年6-2023年9月

初赛时间:2023年10月中旬

决赛时间:2023年11

四、决赛路演现场

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

五、组织形式

主办单位:威海市科技局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威海市产业技术研究院(郭永怀高等技术研究院)

协办单位:山东大学(威海)、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、山东交通学院(威海)、哈尔滨理工大学(威海)、威海职业学院、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、威海市信息产业协会、威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、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

承办单位: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

(一)组委会

本次大赛设大赛组委会,负责大赛组织、管理与协调工作。

组委会组成如下:

主任委员:梅延良

副主任委员:巩玉滨、吴力刚

委员:蒋延传(高区科技创新局局长)、袁怡(高区科技创新局局长)、高区工委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、高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分管领导、张健(郭永怀高等技术研究院副院长)、范永忠(北洋集团分管领导)

(二)秘书处

组委会下设秘书处,办公室设在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,负责大赛统筹安排、社会宣传、技术保障、赛事报名、赛事组织等工作。

秘书长:王顺军

秘书处成员:毕林、范立波、李 振、董永尧、姜海周、段桂朋、邱晓祎、王佳丽、彭飞、张强、杜姝、王锡祺徐淑杰。

大赛联系人:姜海周 0631-5699898、15063157385

(三)大赛评审委员会: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下进行,由大赛组委会特邀大学教授、企业家、创业导师、投资融专家、技术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,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。

(四)创业导师团:成员由知名企业家以及金融、投资、技术、财务方面的专家担任,负责大赛创业辅导、路演指导及相关研讨工作。

六、参赛对象及条件

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,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,参赛项目领域涵盖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智慧城市、人工智能、5G等领域。报名参赛的企业/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正常经营,知识产权清晰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、使用权和处置权。

(一)企业组参赛条件

参赛对象:20201月1日(含)以后在国内注册成立的创业企业。

1、参赛项目需符合大赛项目领域要求

2、前北洋之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得以相同项目再次参赛。

3、参赛项目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专利使用权或市场经营权,且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应用前景。

(二)团队组参赛条件

参赛对象:2023年10月1日前尚未在国内注册公司的、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。

1、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。

2、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。

3、无知识产权纠纷

七、大赛流程

大赛分为“报名+初赛+决赛”三个阶段,具体时间安排:

(一)大赛报名:2023年61日-9月30日

报名流程:

1、参赛企业、团队可登陆第北洋之星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官网(http://www.ibeiyang.com/ 按要求完整、准确、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,在网上下载《创业计划书模板》、《参赛报名表》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:jianghaizhou@beiyang.com,进行统一报名。

2、参赛资料提交后请及时确认是否收到邮件回执,如未收到回执请尽快联系大赛联系人:姜海周,0631-5699898、15063157385,项目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。

3、参赛企业、团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:bystar2014和孵化器官网:www.ibeiyang.com,随时了解大赛最新动态。

(二)初赛

初赛时间:2023年10月中旬

初赛方式:采取创业计划书评审方式

各专项参赛选手于报名截止前将创业计划书(设计图、说明等)、身份证扫描件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、报名表等在网上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。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委按照《“郭永怀之星”创新创业大赛暨第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评审细则》要求对参赛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,筛选10个项目晋级企业组决赛,10个项目晋级团队组决赛

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单位或团队,主办方将发出决赛邀请函,并组织项目路演培训。

(三)决赛

决赛时间:2023年10月下旬

决赛方式:采取现场路演+答辩形式

决赛在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,采取6分钟PPT项目路演加4分钟评委提问形式进行。路演结束前1分钟有倒计时提醒计时结束后,参赛选手停止展示和回答。专家评委按照《“郭永怀之星”创新创业大赛暨第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评审细则》要求以及选手陈述和答辩表现进行评分,比赛总分100分,根据平均分高低确定各类奖项。

八、奖项设置

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,所有获奖项目都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及获奖证书,标准为:

企业组:

一等奖1名  奖励30000元;

二等奖2名  各奖励20000元;

三等奖3名  各奖励10000元;

优秀奖4名  各奖励2000元。

团队组:

一等奖1名  奖励10000元;

二等奖2名  各奖励8000元;

三等奖3名  各奖励5000元;

优秀奖4  各奖励2000元

九、扶持政策

(一)参赛选手可享受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专业创业指导服务。

(二)凡进入决赛项目均可申请入驻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,享受三年房租减免及相关扶持政策

(三)获奖项目落地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,将有机会获得威海北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天使投资基金100-500万元的资金支持。

(四)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建设银行威海分行等银行给予信贷支持。

十、法律声明

(一)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,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,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获奖机会;

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项目的原创性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技术成果,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。如有前述非法行为发生,参赛者应当负起全部赔偿责任,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;

大赛组委会对剽窃、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。但是一经发现,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,取消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,同时对潜在可能发生的损害,有请求赔偿的权利。大赛组委会对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,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、抄袭者本人承担;参赛选手提交的大赛材料,组委会将履行保密义务,不外泄。

(二)如因突发事件或其他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,影响到大赛的管理、安全、评审或公正性,主办方有权改变大赛举办方式或推迟及取消大赛。

(三)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威海市区(环翠区、经区、高区)内参赛项目的交通和住宿费用。威海市区外参赛项目的食宿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。每个参赛项目限参赛选手2人,超过部分由参赛项目自行承担相关费用。

(四)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“郭永怀之星”创新创业大赛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暨第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二三十

大赛报名表.doc

大赛计划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