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届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
实施方案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积极响应山东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号召,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,牢牢把握威海市委、市政府打造“精致城市·幸福威海”的总目标,紧跟高区发展步伐,激发“双创”活力,加快优质创新创业资源聚合,发展新动能,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,为打造“双创特色街区”添砖加瓦。
一、大赛名称
第五届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(以下简称“北洋之星”大赛)。
二、大赛主题
青春邀约 梦想启航
三、大赛时间 2019年4月-2019年10月
项目征集时间:2019年4月-2019年9月
初赛时间:2019年10月14日
决赛时间:2019年10月26日-27日
四、大赛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威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、威海高新区管委会
协办单位:威海市科学技术局、威海移动互联研究院、威海职业学院、山东大学(威海)、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
承办单位: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
特邀投资人:威海北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媒体支持:威海日报、威海晚报、威海电视台、齐鲁网威海、大众网威海等
五、大赛组织
(一)组委会
本次大赛设大赛组委会,负责大赛组织、管理与协调工作。
(二)组委会下设秘书处,负责大赛统筹安排、社会宣传、技术保障、赛事报名、组织等工作。
大赛秘书处设在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。
大赛联系人:
王佳丽 0631-5699898 wangjiali@beiyang.com
李 冰 0631-5699897 libing@beiyang.com
(三)大赛评审委员会: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下进行,由大赛组委会特邀国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、知名创业企业家、青年创业导师、金融机构、行业技术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 ,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。
(四)创业导师团:成员由知名企业家以及金融、投资、技术、财务方面的专家担任,负责大赛创业辅导、路演指导及相关研讨工作。
(五)项目投资评估小组:成员由大赛组委会召集,负责创业项目投资可行性评估工作。
六、参赛对象及条件
(一)本次大赛项目领域包括云计算、大数据、智能制造、工业设计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网、电子商务、软件、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产品开发及应用解决方案。
(二)本次大赛对于参赛人员或团队人员组成不设特殊条件,所有海内外有志于创新创业的个人、创业团队及学生组织等均可参加。
(三)参赛项目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专利使用权或市场经营权,且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应用前景。
(四)参赛项目在知识产权、专利使用权或市场经营权等方面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、可靠,不存在法律纠纷。
七、大赛进程
(一)大赛报名
2019年4月起即可报名:
1. 参赛企业、团队可登陆“第五届‘北洋之星’创新创业大赛”官网(http://www.ibeiyang.com/compet.html)按要求完整,准确、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,在网上直接下载《创业计划书模板》、《参赛报名表》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:wangjiali@beiyang.com,进行统一报名。
2.参赛作品提交后请电联确认或以收到邮件回执为准,如未收到回执请尽快联系大赛联系人王佳丽:0631-5699898。
3. 参赛企业、团队可关注微信号:bystar2014 了解大赛最新动态。
4. 项目征集
项目征集时间:2019年4月-2019年9月
(二)初赛
初赛时间:2019年10月14日
(三)决赛
决赛时间:2019年10月26日-27日
八、赛制及规则
本次大赛设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,初赛通过网络提交参赛项目材料、评委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;决赛通过现场答辩+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。
(一)初赛:采取网络递交创业计划书、评委分散评审的方式
各专项参赛选手于报名截止前将创业计划书(设计图、说明等)、平面图版(版面内容包括主题、效果图、必要的结构图、基本外观尺寸及作品说明等;版面大小为A4图幅,jpg格式,精度300dpi。)身份证扫描件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、报名表等在网上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。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委会按照《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评审细则》,通过网络评审方式对参赛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,每位评委评选出40个优秀项目推荐进入决赛阶段比赛,由组委会根据推荐名单进行排名最终确定34个项目进入决赛。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单位或个人,主办方将发出决赛邀请函。
(二)决赛:采取现场路演+答辩形式
决赛于2019年10月26日-27日在山东威海采取现场路演+答辩的形式进行(具体时间以决赛邀请函为准)。
决赛采取8分钟PPT项目路演加4分钟评委提问形式进行。路演和提问环节结束前1分钟将有工作人员提示比赛时间。计时结束后,参赛选手停止展示和回答。专家评委按照《“北洋之星”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评审细则》要求进行评分,比赛总分100分,取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比赛最终成绩。
各专项参赛选手现场陈述创新创业项目、样品样机操作演示及现场解说、提交设计产品实物或模型等方式,体现选手主题表达、创意展现等,由专家评委根据选手路演给出评分。满分40分。
现场答辩着重考察选手的市场分析能力、创业潜质、应用领域分析、市场分析能力等,由专家评委现场评分,满分60分。
根据以上两项得分相加,再根据项目落地及市场前景等分别评出本次大赛的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。
九、奖项设置
大赛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5名、三等奖8名、优秀奖20名,所有获奖项目都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及获奖证书。其中,一等奖5万元、二等奖3万元、三等奖1万元、优秀奖1000元。
十、扶持政策
(一)参赛选手可享受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各类创业指导服务。
(二)凡进入决赛项目均可申请入驻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,享受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。
(三)获奖项目落地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,将有机会获得威海北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天使投资基金100-500万元的资金支持。
(四)优秀项目可优先推荐获得威海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等。
十一、法律声明
(一)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,大赛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的审查,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、发表等机会;
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。如有前述非法行为发生,参赛者应当负起全部赔偿责任,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;
大赛组委会对剽窃、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。但是一经发现,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,取消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,同时对潜在可能发生的损害,有请求赔偿的权利。大赛组委会对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,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、抄袭者本人承担;参赛选手提交的大赛材料,组委会将履行保密义务,不外泄。
(二)由于突发事件或其他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,影响到大赛的管理、安全、评审或公正性,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比赛。
(三)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威海市域内参赛项目的交通和住宿费用。威海市域外参赛项目的食宿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。海外参赛项目由大赛组委会给予交通费用补贴。每个参赛项目限参赛选手2人,超过部分由参赛项目自行承担相关费用。
(四)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附:
附件1:第五届“北洋之星”大赛参赛报名表.doc
附件2:第五届“北洋之星”大赛创业计划书模板.doc
第五届“北洋之星”大赛组委会
二0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